2008年3月6日,星期四(GSM+8 北京时间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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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正义之举发检察建议
海盐认定目击证人“见义勇为”
廖玮 汤燕萍 李刚

  本报讯  “当时我意外发现不法行为时,只是凭良心做了该做的事,没想到政府给我这么高的荣誉。”日前,当海盐县武原镇居民顾立群收到县政府颁发的“见义勇为”大红证书时,显得有些不好意思。据了解,认定目击证人为“见义勇为”先进个人,在海盐,顾立群还是第一人。而这一切,离不开海盐县检察院的一纸检察建议书。
  据介绍,去年9月28日上午10时许,顾立群在元通集镇办事时,目睹两名小偷正在实施盗窃,便悄悄跟踪观察,同时暗自记下前来接应同案犯的摩托车牌照及小偷的样貌特征。当被害人发现小偷后,顾立群又挺身而出,协助被害人追捕小偷。当顽抗的小偷将被害人捅伤,顾立群一边报警,同时将伤者用车子送到医院抢救。由于顾立群及时报警并提供重要线索,小偷很快被随后赶到的民警抓获。
  海盐县检察院在审查该案时,发现顾立群在目睹嫌犯实施犯罪行为时临危不惧、挺身而出、协助抓捕,其胆识和精神可嘉,为此向其所在社区居委会发出了检察建议书。经该社区积极申请,有关部门决定破例批准顾立群为“见义勇为”先进个人。